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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直科技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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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2016年度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已开始申报,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直科技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农综办[2015]100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为主,后附相关证明(科技鉴定证书、品种、专利、标准、科技奖励等);

2、同一个课题组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3、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人目前从事的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参与其他农综项目的申报,参加人可同时参加2项农综项目。

二、具体要求

1、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2、各单位审核后,封皮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18(星期五)前统一报成果推广处622室,过期不予受理。

人:孙峰成

联系电话:5294708 

邮箱地址:sfcnmnky@sina.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直科技推广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农综办[2015]100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成果推广处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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