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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自治区农牧业科技 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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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围绕加快农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服务,以我院自有成果为核心,重点开展成果转移转化、院地共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工作。针对自治区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需求,提升自有成果的市场竞争力,以区域主导产业为重点,进行技术集成示范,为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自治区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申报,申报院地共建或乡村振兴项目,同一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根据院学科设置)限报一项。成果转化项目不限报,重点支持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成果。项目申报以我院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为主,品种选育单位、专利(著作)权人、标准起草第一单位为我院,附相关成果证明。

二、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原则上每个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50万元。

四、每个研究方向(或团队)限报1项,参加人可同时参加2项。项目申报人员具有副研究员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在职人员,并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发及推广经历,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2年2月15日下班之前以单位统一报送成果转化处638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ouxuan1986@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璇  0471-5294708   18547146918

2022年内蒙古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指南.docx

202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成果转化处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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